【收费标准】
1、标准展位:9平方米(3mx3m),双面开口展位加收10%费用。
国内企业:5000元人民币/9平方米、国外企业:1600美元/9平方米
标准展位配置:三面壁板(双面开口两面)、楣板制作、洽谈桌一张、两把椅子、射灯两只。
2、室内光地 (不少于36平方米起租,主通道两侧加价10%)
国内企业:500元/平方米、国外企业:160美元/平方米
注:室内光地不包括任何标准展位配置,展台特别装修,施工管理费由参展企业自理。
3、费用支付细则
(1)参展单位自预定之日起7天内支付参展费用30%的定金
(2)若参展单位7天内未付定金,主办单位将不予保留其预定展位;
(3)余额在2012年7月20日之前付清,否则主办单位将视其放弃参展
(4)若参展企业在2012年7月15日后报名,会刊不予以刊登。
【参展须知】
★用电:大会仅提供标准展位试听设备用电220V/300瓦,超出额定用电展馆按1.8元/千瓦·小时收费。
★※净地(非标展参展企业):现场需交纳施工管理费15元/平方米·展期,此费用由会展中心收取。
★※净地(非标展参展企业):展位内不含任何设施,电费根据机器耗电量向会展中心交纳;展桌、椅子可自带或租赁,展位费不包含此项费用。
★加班:每天布展时间为上午8:30—下午5:00。(超出时间须向会展中心交纳加班费)。
【参展申请办法】
参展单位认真填写(参展申请表),由参展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寄送或传真至主办单位。
经主办单位确认后,参展单位须按规定将参展费用汇至主办单位指定开户行。
收到参展费后,主办单位按原则分配展位,寄送(参展手册)和通知有关安排。
请参展单位认真阅读(参展手册)。展台位置分配原则:先申请、先付款、先分配。
【注意事项】
1、 如遇不可抗据因素,(如:政府行为、自然灾害、等)承办单位有权改变展出时间和地点。
2、 严禁侵权、假冒伪劣产品参展。
3、 为服从展览会大局,承办单位有权对个别参展商的展位进行合理调动。
【组委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烨赓 13609855613
电 话:0411-82310653 0411-82310681/82
传 真:0411-82310692
Q Q:125116113
地 址:大连市中山区友好路211号商务特区1203室
邮 编:11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