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指出,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资本属性和环境成本的外部属性,使得一些“害群之马”企业通过污染环境转嫁生产成本,导致“老板赚钱、环境遭殃、政府埋单”。在现行体制下,在环保税尚未开征前,加强环境执法等行政监管是将环保成本内部化的有效手段。
在专家看来,加强环境监管,不仅是促进科学发展、加快转型升级的要求,也是为经济发展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的需要。“污染治理已成为一些行业企业的主要生产成本。如果企业违法超标排污,甚至不处理直接偷排,这会让守法企业‘吃亏’”。
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十一五”期间全省各地持续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切实加大对电镀、化学制浆、鞣革、印染等“两高一资”行业和产能过剩行业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以铁的手腕查处违法排污行为。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共立案处理违法企业52463家,限期治理或整改42037家,关停14793家,罚没金额10.3亿元,有效地遏制了以违法排污、污染环境和牺牲公众利益转嫁生产成本、维持落后生产能力的现象。
提高标准,让先行者双重受益
严格有效的环保执法离不开法律法规的建立和完善。对于经济总量大、减排指标任务重的广东来说,除了加大执法力度,近年来也通过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先行先试,出台了一系列环保的地方性措施,自觉提高污染排放和治理标准,让政府部门监管和企业的环保转型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010年11月1日起,随着更严、更高的广东省工业锅炉污染物排放新标准的实施,广东率先在全国开展工业锅炉污染深化治理工作。与此同时,广东又在全国率先制定实施了家具行业、印刷[ 百科 ]行业、汽车制造业、制鞋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新标准,先人一步地开展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治理工作……
省环保厅法规处处长卢洁芬指出,结合实际,创新管理,建立符合我省省情的地方环境法律体系,是我省环境立法的一个特点。
据不完全统计,“十一五”以来,广东省先后制(修)订了《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等3个地方法规,出台了《广东省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3个政府规章,颁布了《广东省工业锅炉污染物排放标准》等18项地方环境标准,在地方环境立法方面继续走在全国的前列。其中,2009年以来,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广东先后颁布实施了13项地方环境标准,这些标准不少是国内首创或国内领先。
新的环境标准是否会增加企业的生产成本?不少企业已转变观念:短期来看会增加企业一些成本,但长远来看,这是企业健康发展的需要。而且企业通过先人一步地开展治理工作,在今后的发展中能更好地掌握主动权。“这不仅体现在经济效益上,也体现在企业的公众形象上。环保准入门槛的提高,也有利于行业的洗盘,淘汰落后的小企业。”
据悉,为进一步推动我省产业优化升级,“十二五”期间省环保厅将在珠江三角洲地区制定实施严于省内其他地区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逐步完善重污染行业环境准入标准体系,对“两高一资”行业实行更严格的地方标准,提高环保准入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