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15日,佳能公司宣布,该公司诉Clover控股公司(Clover Holdings, Inc.)、Clover技术集团(Clover Technologies Group, LLC)、Clover越南公司(Clover Vietnam Co., Ltd.)、Dataproducts美国公司(Dataproducts USA, LLC)、Dataproducts技术解决方案公司(Dataproducts Imaging Solutions S.A. de C.V.)和CAU公司(CAU Acquisition Company, LLC d/b/a Cartridges Are Us)(对以上企业,以下统称Clover)专利侵权案,已经获得了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和美国纽约州南部地方法院的裁定。这项诉讼涉及上述企业销售的应用在佳能和惠普激光打印机里的墨盒和成像鼓。
根据裁定,Clover将被禁止在美国制造、使用、销售和供应涉及专利侵权的墨盒和硒鼓,同时也不能向美国市场进口此类产品。同时,Clover还需要向佳能做出一定的赔偿。
与此同时,佳能表示自己也会尊重其他企业和个人的知识产权,并希望企业也能够像自己一样尊重他人知识产权。佳能还称,将继续与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行为做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