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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企与其等环保政策“转风”,不如主动担起责任

2017-08-31  来源:互联网  浏览:2976  0人参与评论
摘要: 在环境保护部公布的《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中,将征求意见稿中的“使用非水性油墨或者涂料年用量80吨及以上的出版物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更改为正式版中的“使用溶剂型油墨或者使用涂料年用量80吨及以上,或者使用溶剂型稀释剂10吨及以上的包装装潢印刷”。出版物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并未列入排污许可证管理范围。

  日前,印刷业发生了两件环保大事。

 

  在环境保护部公布的《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中,将征求意见稿中的“使用非水性油墨或者涂料年用量80吨及以上的出版物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更改为正式版中的“使用溶剂型油墨或者使用涂料年用量80吨及以上,或者使用溶剂型稀释剂10吨及以上的包装装潢印刷”。出版物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并未列入排污许可证管理范围。

  此外,在《北京市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2017年版)》中,将包装印刷行业需要调整退出的4项工艺增加到了9项,并对其进行更细致的描述与界限限定,将上一版中的“丝网印刷工艺”调整为“使用有机溶剂型油墨的丝网印刷工艺”。

 

  在政策层面上,国家对绿色环保的实施态度坚决;在实践中,上述两项政策并没有“一刀切”,前者将出版物印刷与其他印刷品印刷同包装装潢印刷割裂开来,后者将淘汰工艺更加细化,根据实际情况区别对待。

  随着印刷行业协会与政府的不断交流与协调,公众对印刷行业的认识逐渐深入,对印刷行业的污染问题也有了更为科学的了解。今年,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政策并未把出版物印刷与其他印刷品印刷划进管理范围,对这两类企业是好消息,处于微利中的印刷企业得到了暂时喘息的机会。

 

  但从另一方面来看,绿色环保并不是一场刮一下就过去的“风”,而是印刷企业今后的一种新常态。随着相关管理名录的进一步修订,以及各地VOCs治理政策的相继出台,印刷企业面临的环保态势不可谓不严峻,与其期待像这次排污许可管理修订这样的“转风”,不如提前准备,迎难而上。

 

  以印刷大省广东省为例,VOCs治理要求极高,治理措施也非常详尽,对印刷包装企业划定了“硬杠杠”。近日,该省发布了《挥发性有机物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二次征求意见稿)》。该方案明确提出印刷行业VOCs综合治理需落实源头控制措施,推广使用低毒、低(无)VOCs含量的油墨、胶粘剂等原辅材料,到2020年,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替代比例不低于70%。此外,该方案还强调按照国家排污许可管理改革工作的统一部署以及相关技术规范等规定,有序推进印刷等涉VOCs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并在2020年年底前,对包装印刷等VOCs排放重点行业全面推行排放许可制度。由此可见,环保逐渐成为印刷行业的常态化要求。

 

  面对环保的高压态势,印刷企业应从实际情况出发,拿出力所能及的环保举措,提升企业环保水平。而且,在绿色印刷成为行业趋势的当下,在环保成为企业发展必备功底的将来,即使没有相关管理办法、整治减排方案,提升绿色环保水平也是印刷企业长久稳定发展的必要条件。

 

  正如北京印刷协会在与北京市环境保护局交流沟通时所说:“印刷业是有责任有担当的行业,面对越发严重的环境问题,北京书报刊印刷业愿意担负起应有的责任。”这是印刷行业的心声,也是印刷人的心声,印刷行业愿意为了国家的美好明天付出努力。在政策利好的这个时候,印刷行业的绿色环保之路将会走得更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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