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广告配环境 诚信档案管企业
为规范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促进户外广告健康发展,昨日,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媒体发布通告,决定于2010年11月22日14点(星期一),就《昆明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的相关内容是否适当,进行听证。
为规范昆明市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征求意见稿》要求户外广告设施的设计风格、造型、色调、朝向等应当与相应建筑物和周围环境相协调。并要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应符合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具体规范和标准按《昆明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准则》执行。
《征求意见稿》还要求,在县级以上国家机关,学校,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控制地带;有关标志性建筑、纪念性建筑及其控制地带;法律、法规以及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和《昆明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准则》规定的其他区域禁止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征求意见稿》除对户外广告设施具体规定范围外,也对户外广告和设置大型高立柱广告设施等作了明确规定。
另外,《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户外广告企业诚信档案,将设置户外广告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作为不良记录,录入户外广告企业诚信档案,并定期向社会公布。不良记录录入户外广告企业诚信档案期间,不予受理其有关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申请。待申请人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并接受行政处罚1个月后,方可受理其设置申请。这样不仅给城市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城市形象,也给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以警戒。
参与办法
凡在昆明市居住或工作且满18周岁的公民,自11月4日起,都可以向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报名,申请做听证代表。
报名采用信函(寄至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法制处,并在上面注明“听证报名”字样,邮编:650051)或者网上报名(登录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网<http:ygzf.gov.cn/tingzheng>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再用电子邮件发送至cgjfzc@163.com),报名统一使用《听证会报名表》。
报名时间于11月7日截止。报名后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在11月11日核实并确认听证会人员名单。